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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毁损农作物的价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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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作物及农作物毁损
农作物是泛指在农业生产中培植的物种。根据其总类可以分为粮食作物、绿肥作物、经济作物(油料作物、经济林木、蔬菜作物、嗜好作物)、工业原料作物、饲料作物,药用作物等。农作物毁损是指农作物种植后至收获期间因外力的破坏,造成农作物死亡或减产,造成农作物毁损的原因有:
1、自然灾害(山火、洪水、冰雪等);
2、意外事故(交通事故等);
3、使用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造成;
4、人为破坏。
二、农作物价格鉴证和农作物毁损价格鉴证的区别
农作物毁损的价格鉴证,其实质是对毁损事件给农作物造成的损失价格进行鉴证。前者鉴证的农作物的全部价格,包括土地的经营权,因为交易或土地被占用,土地的继续经营权和相关设施都随农作物一起丧失。而后者鉴证的是损失价格,土地的经营权及相关设施并未一同丧失,两者是有区别的。
四、农作物毁损的价格鉴证方法
农作物毁损的价格鉴证方法虽然和农作物的价格鉴证一样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但在鉴证中考虑的因素有很大的不同。
成本法的公式为:
1、农作物毁损价格=已支出的生产成本 农产品纯收益
如果是尚未成熟的幼苗或未到收获期的农作物,可以不考虑纯收益,但应考虑已支出成本的资金利息,该方法也叫成本补偿法,如果属于交通事故,污染物污染土地造成后续损失的,其毁损价格还应加上后续损失。
2、农作物毁损价格=(预测已成熟后的产值 预期副产品产值-将要发生的后续支出)×1/(1 折现率)预期收益期限
该种方法有点类似房地产价格鉴证中对在建工程采用的假设开发法。也有人将该种方法看作收益法,笔者认为仍然属于成本法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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